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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281-2019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 推行后,原廠家從使用單位回收自己廠生產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危險廢物)是否按照危廢進行管理,即是否要在廣東省固廢平臺進行申報登記轉移臺帳。
還是直接自行按普通固廢直接拉回來,不在廣東省固廢平臺進行申報登記。
回復:
您好,根據《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鉛蓄電池生產者應按照《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要求,建立“銷一收一“的回收體系,應采取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過生產者自有銷售渠道或專業回收企業在消費末端建立的網絡回收廢電池。
經銷網店、暫存點、集中貯存場所等應落實廢電池的最終去向,委托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進行無害化利用。
即原廠家回收后,應作為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依法落實申報登記、聯單轉移等管理制度。
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互動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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