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項目位于佛山市順德區北滘,根據十三五規劃沒有重金屬相關要求。
根據《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環土壤〔2018〕22號)要求,“各?。▍^、市)環保廳(局)要對本省(區、市)的所有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項目進行統籌考慮。
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必須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的原則,應在本省(區、市)行政區域內有明確具體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來源。
無明確具體總量來源的,各級環保部門不得批準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本項目屬于半導體材料行業,不屬于上訴范疇,排放大氣污染物:類金屬砷,是否需要申請總量?
回復:
您好,根據《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環土壤〔2018〕22號)要求,“重點行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礦采選業等)、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礦采選業等)、鉛蓄電池制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石法聚氯乙烯行業、鉻鹽行業等)、電鍍行業。
重點重金屬污染物包括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
”若項目不屬于上述重點行業范疇,則無需嚴格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的原則。
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互動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