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你好,根據環評名錄,項目不需要做環評,但按規定需要納入排污許可的登記類別進行管理。
現存以下疑問:1、登記管理的企業日常污染物排放是否也需要按照行業對應的《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進行監測呢?
2、如需監測,監測數據需要上傳到什么平臺嗎?
3、環保部門的日常監督和執行是通過什么方法落實的呢?
4、除排污許可管理外,還有什么方面的環保要求需要落實呢?
現在我們企業很迷惑,迫切需要厘清需要做什么關于環保方面的工作,以及時配合環保部門的工作,懇請貴廳提供解答,謝謝!
回復:
您好!根據您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1.實行排污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可參照相關行業的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開展自行監測。
2.環評許可登記類的企業可向地市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全國污染源監測信息管理與共享平臺賬號進行自行監測數據公開。
3.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專項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對企業履行環保責任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立案查處,對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指導糾正。
4.企業應當做好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和管理、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配套建設并正常運營污染防治設施,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
具體要求在廣東生態公眾網、當地生態環境局官網等頁面可以搜索,也可就具體問題向當地環境部門咨詢。
另外配合環保部門的檢查,依法履行環保責任即可。
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互動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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