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中“二十四、橡膠和塑料制品制造業(yè) ,簡化管理要求“除重點管理以外的輪胎制造2911、年耗膠量2000噸及以上的橡膠板、管、帶制造2912、橡膠零件制造2913、再生橡膠制造2914、日用及醫(yī)用橡膠制造品制造2915、運動場地用塑膠制造2916、其他橡膠制品制造2919”,”其中“年耗膠量2000噸及以上”的行業(yè)類別定義,理解存在歧義。
本項目屬于管理名錄中”其他橡膠制品制造2919“類別,年耗膠量約為500噸。
根據《名錄》理解:①按“年耗膠量2000噸及以上的 其他橡膠制品制造2919”判定,項目耗膠量未達要求,判定為登記管理類別;②按“其他橡膠制品制造2919”,判定為簡化管理類別。
請問應按哪個類別理解判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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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您好!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年耗膠量不足2000噸的其他橡膠制品制造2919,實施登記管理。
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tài)環(huán)境廳互動交流 回復時間:2022-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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