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22)中6.2.5“線性工程穿越生態敏感區時,以線路穿越段向兩端外延1km、線路中心線向兩側外延1km為參考評價范圍。
”,生態導則關于生態敏感區的定義中未明確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請問公路項目穿越基本農田保護區是否屬于穿越生態敏感區的情況?
回復:
您好。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22)3.3,生態敏感區包括法定生態保護區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態功能、對保護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的區域。
其中,法定生態保護區域包括:依據法律法規、政策等規范性文件劃定或確認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世界自然遺產、生態保護紅線等區域;重要生境包括:重要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棲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遷徙鳥類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動物遷徙通道等。
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回復時間:2022-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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