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1、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演練和培訓的頻次要求應該如何要求?
2、專項預案應如何確定企業哪個環節需要制定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回復:
您好,根據巜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企事業單位每兩年至少演練一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企業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應急培訓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建議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根據巜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較大以上環境風險企業應當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理預案建立預案體系,企業哪個環節及類別需要編制專項預案,應根據環境風險評估確定,最大程度防控環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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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互動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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