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項目主要從事特種陶瓷加工,該項目有三種產品是屬于特種陶瓷(陶瓷霧化芯、氧化鋁基板、氮化鋁基板)。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陶瓷制品制造 307*,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年產150萬件及以上的衛生陶瓷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年產250萬件及以上的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這三項才要做環評報告表),我項目是特種陶瓷都不屬于以上幾種陶瓷制品,請問是否屬于豁免環評手續。
謝謝!
回復:
您好!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五條“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規定,未納入《名錄》的項目,無需辦理環評手續,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按有關規定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管理。
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互動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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