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屠宰企業現擬新建廠房(生產項目后續單獨申報環評),項目占地面積約4.2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約8.5萬平方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四十四、房地產業:97標準廠房等”,如項目所在地涉及環境敏感區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
經查,項目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特咨詢我司的基建項目是否需要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
回復:
您好!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五條“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規定,未納入《名錄》的項目,無需辦理環評手續,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按有關規定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管理。
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互動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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