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某企業為啤酒制造行業,目前配套20臺1.7t/h燃油蒸汽鍋爐,2臺1.7t/h燃沼氣蒸汽鍋爐,現在企業要將鍋爐更換為7臺4t/h燃天然氣鍋爐、2臺2t/h燃天然氣鍋爐,2臺1.7t/h新型燃沼氣蒸汽鍋爐,效率和性能相較舊鍋爐高,產生的污染物總量減少了,另配套燃氣管道工程,從廠外市政管道接駁至廠區鍋爐房,這種情況需要重新辦理環評嗎?
如果不需要辦理環評,那需要辦理哪些環保手續?
回復:
您好。
如更換鍋爐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種類和數量,建議按照《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中的“改造項目”,豁免環評手續辦理,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按有關規定納入排污許可管理。
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互動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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